不報稅的后果
開啟首次記賬報稅
企業成立后,未及時申報根據《稅收征管法》第62條規定:“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,或者扣繳義務人未
按照規定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、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,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,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嚴重的,
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企業不進行納稅申報,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根據《稅收征管法》第64條規定,追究其法律責任:“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
的稅款、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%以上5倍以下罰款”
企業拒不進行納稅申報納稅人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,稅務機關依據新《稅收征管法》第63條的規定按偷稅追究納稅人的法律責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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